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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诗,一个人,一个梦,一段时光……

发布时间:2019-02-19 09:01:57

記得當時還是四月。 其時,淺草還在襄陽,還在縱情享受着辭職之後得以暫離工作無休無止的紛紛擾擾的喜悅之中,享受着音樂、電影、《浮生六記》、筆墨紙硯及其他。 有一天,淺草覺得自己頭發長了,該打理一下了(雖然當時月子狠狠地鄙視了哥:确實,淺草一貫剃平碎,頭發又能真正長到哪裏去呢?)。于是去了理發店。 淺草是那種人,那就是:一旦喜歡并認可了一個人,一家店,或者一個品牌,哪怕是一件小東西,一種或者其中特定的一隻小動物,就會一直堅持下去,沒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大學時候泡圖書館,慢慢發現自己頗喜歡并認可商務及三聯出品的書籍,後來鑽書店,也會着重注意它們。理發也一樣,淺草在鄂近兩年,印象中是沒有換過理發店的。也正因爲如此,與理發師也算是認識了。 ——呵呵,扯遠了,扯遠了,淺草一旦想寫東西,總是會有許多的話湧入腦海,于是手裏就收不住,嬉笑怒罵,盡入筆端。或許也正因爲這,才喜歡“散文”多一點點吧。 回歸正題,話說那天,要理發的不止淺草一人,之前就有倆。于是淺草隻能等。坐在長條凳上,淺草順手拿來兩份報紙。掃了幾眼所謂頭條,無非是哪個誰誰誰處了多少多少個或者帥哥或者美女情人貪了多少多少年貪了多少多少個十萬或者百萬或者千萬或者幹脆億——然後,于N年後被“迅速”揪了出來,法院将擇日審理雲雲——當然,作爲慣例,大衆肯定被代表着“大快人心”了一回。 一笑置之之後,作爲慣例,淺草翻到副刊。看了好些文字,或是所謂文學評論或是社評或是樂評或是影評——都忘記了;末了看見一首小詩,孤零零地置于副刊版面邊角一隅。于是讀之。 小詩并非特别高明,從文學角度來說,至少淺草是這樣覺得,音韻也好,意境也好,極品肯定是算不上的(呵呵,也正常,畢竟舉世皆物質皆浮躁,又怎能苛求作者太多?)。但,讀了之後,淺草卻開始試着背下來,想把它記在心裏(畢竟這是店主的報紙嘛,呵呵),不爲别的,就爲它契合了我彼時的心境。背了不到一遍,就輪到我理發了。終究是沒有背下來。 不過還好,店主最後把那份報紙送我了。盛情難卻,而且淺草壓根也沒想卻,呵呵,就把“頭條”留下來,光光要了那份“副刊”。回去後立馬記在了筆記本上。 今天上午重翻筆記本,看見了那首詩,重讀之下,一個月前的心境猶在。覺得有意思,于是寫下這篇日志,爲紀念,也爲忘卻。現依照當初筆記本上所記,将小詩錄之如下: 人生該有那麽一段時間 認準一個目标去前行 沿着一條路一直走 縱然荊棘滿地 不抱怨,不放棄 靜待花開 人生該有那麽一段時間 什麽也不想 與我無關 什麽也不說 讓别人去說 活在世界 又有自己的世界 在與世隔絕的桃源 獨奏 人生該有那麽一段時間 把自己豁出去 義無反顧 全力以赴 不問精彩 隻求無愧 ——《人生該有那麽一段時間》 (後起) 2014.10.17 淺草 寫到這裏,發現了一個問題:天!我居然起那麽多的段落。按照初高中語文老師教的,這是大忌啊——顯得詳略很不當嘛——應該起個四五段,把重點搞在一個頂多是兩個段落裏邊,整成一大坨。這樣,“龍頭”、“豬肚”、“鳳尾”,都有了。佳作!絕對的佳作! ——呵呵,不理他,又不是應試作文來着。不過,是該結個尾了,而且,該取個名了(淺草慣于最後取名,而且最恨寫東西要取名,忒難!所以,淺草曾學《古詩十九首》,以文章第一句或者第一句中的一部分爲名,這是個偷懶的好辦法,而且還蠻有意思的)。到底怎麽結尾?然後又怎麽取名呢?糾結! 綜合日志内容,加淺草本人彼時、今日以及将來的境況,将文章的結尾和題目作成一模一樣(嘿嘿,懶吧?聰明吧?又懶又聰明吧?),如下: 一首詩,一個人,一個夢,一段時光……
记得当时还是四月。 其时,浅草还在襄阳,还在纵情享受着辞职之后得以暂离工作无休无止的纷纷扰扰的喜悦之中,享受着音乐、电影、《浮生六记》、笔墨纸砚及其他。 有一天,浅草觉得自己头发长了,该打理下了虽然当时月子狠狠地鄙视了哥:确实,浅草一贯剃平碎,头发又能真正长到哪里去呢?)。于是去了理发店。 浅草是那种人,那就是:一旦喜欢并认可了一个人,一家店,或者一个品牌,哪怕是一件小东西,一种或者其中特定的一只小动物,就会一直坚持下去,没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大学时候泡图书馆慢慢发现自己颇喜欢并认可商务及三联出品的书籍,后来钻书店,也会着重注意它们。理发也一样,浅草在鄂近两年,印象中是没有换过理发店的。也正因为如此,与理发师也算是认识了。 ——呵呵,扯远了,扯远了,浅草一旦想写东西,总是会有多的话涌入脑海,于是手里就收不住,嬉笑怒骂,尽入笔端。或许也正因为这,才喜欢“散文”多一点点吧。 回归正题,话说那天,要理发的不止浅草一人,之前就有俩。于是浅草只能等。坐在长条凳上,浅草顺手拿来两份报纸。扫了几眼所谓头条,无非是哪个谁谁谁处了多少多少个或者帅哥或者美女情人贪了多少多少年贪了多少多少个十万或者百万或者千万或者干脆亿——然后,于N年后被“迅速”揪了出来,法院将择日审理云云——当然,作为惯例,大众肯定被代表着“大快人心”了一回。 一笑置之之后,作为惯例,浅草翻到副刊。看了好些文字,或是所谓文学评论或是社评或是乐评或是影评——都忘记了;末了看见一首小诗,孤零零地置于副刊版面边角一隅。于是读之。 小诗并非特别高明,从文学角度来说,至少浅草是这样觉得,音韵也好,意境也好,极品肯定是算不上的(呵呵,也正常,毕竟举世皆物质皆浮躁,又怎能苛求作者太多?)。但,读了之后,浅草却开始试着背下来,想把它记在心里(毕竟这是店主的报纸嘛,呵呵),不为别的,就为它契合了我彼时的心境。背了不到一遍,就轮到我理发了。终究是没有背下来。 不过还好,店主最后把那份报纸送我了。盛情难却,而且浅草压根也没想却,呵呵,就把“头条”留下来,光光要了那份“副刊”。回去后立马记在了笔记本上。 今天上午重翻笔记本,看见了那首诗,重读之下,一个月前的心境犹在。觉得有意思,于是写下这篇日志,为纪念,也为忘却。现依照当初笔记本上所记,将小诗录之如下: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认准一个目标去前行 沿着一条路一直走 纵然荆棘满地 不抱怨,不放弃 静待花开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什么也不想 与我无关 什么也不说 让别人去说 活在世界 又有自己的世界 在与世隔绝的桃源 独奏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把自己豁出去 义无反顾 全力以赴 不问精彩 只求无愧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后起) 2014.10.17 浅草 写到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天!我居然起那么多的段落。按照初高中语文老师教的,这是大忌啊——显得详略很不当嘛——应该起个四五段,把重点搞在一个顶多是两个段落里边,整成一大坨。这样,“龙头”、“猪肚”、“凤尾”,都有了。佳作!绝对的佳作! ——呵呵,不理他,又不是应试作文来着。不过,是该结个尾了,而且,该取个名了(浅草惯于最后取名,而且最恨写东西要取名,忒难!所以,浅草曾学《古诗十九首》,以文章第一句或者第一句中的一部分为名,这是个偷懒的好办法,而且还蛮有意思的)。到底怎么结尾?然后又怎么取名呢?纠结! 综合日志内容,加浅草本人彼时、今日以及将来的境况,将文章的结尾和题目作成一模一样(嘿嘿,懒吧?聪明吧?又懒又聪明吧?),如下: 一首诗,一个人,一个梦,一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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